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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阳泉市困难职工建档工作开始啦

            困难职工建档对象

主要为全市困难职工群体,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657元/人/月),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公式为:(家庭总收入-刚性支出)÷12÷家庭人口≤657(阳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包括(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阳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计算公式为:(家庭总收入-刚性支出)÷12÷家庭人口≤657×2。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等意外,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然暂时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包括:(1)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超过家庭全年收入 50%),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3)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建  档  程  序

 申请入户调查。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向困难职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有关证明材料与申请救助流程等相关事项。

       复核。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委)、华阳集团工会接到受理申请后,及时进行复核。

       信息比对。复核无误的,统一由市、县(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材料提交信息平台进行比对。

       公示。信息比对无误的,由基层工会负责在其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家庭主要成员、监督电话等信息。

       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县(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报本级工会审批。

       录入。基层工会在收到市、县(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转来的《2026年阳泉市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审批表》应及时将审批通过的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建立档案

      (一)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或者在高收费(每生每年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总计超过建档困难职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个月总和)民办、私立学校就读。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四)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五)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危房除外)(农民工在农村有宅基地住房、城市有产权住房视同拥有两套住房);拥有或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以及患病职工患大病前购置车辆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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